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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30 2012

04:14

你的熱情與知識越來越有價值–《為什麼搜尋將被淘汰:在內容被淹沒的網路世界,策展才是王道》書介

 

首先必須說,這本書的中文書名《為什麼搜尋將被淘汰:在內容被淹沒的網路世界,策展才是王道》有點言過其實了。

 

當然,「搜尋」越來越不再是我們找到資訊的唯一管道,資訊的爆炸,Spammer的擾亂,都讓搜尋對於使用者的效益因而減損。但無可諱言的,目前搜尋仍然是引導我們到達某個網頁的重要途徑。

 

然而本書作者史蒂芬羅森鮑姆想藉由本書表達的是—人工智慧再怎麼進步,也許仍然還是略遜「工人智慧」一籌—當然,指的是經過人所具有的經驗、聯想力、品味,為資訊與內容賦予價值。

 

作者用的是「Curation」這個詞,要準確的翻譯出作者的意義有點難,中文版用的是「策展」,算是可以表達出作者用意的翻法。也許我可以用一個例子來說明所謂的「策展」為「內容」帶來的效益是什麼。大約在十年前,一位朋友到東京旅行,回來送了我一個上面有著「蒙娜麗莎的微笑」圖案的手機吊飾。我好奇問他去東京為什麼會買這個送我?他說他去看了一個有意思的展覽,展覽的主題就是「蒙娜麗莎的微笑」。有趣的是展覽中除了沒有達文西的原畫之外,其間所有來自於不同博物館的展品都跟「蒙娜麗莎的微笑」扯的上關係,不論是改作、漫畫化、立體造型…,其中甚至有一幅畫畫得是一個爸爸在客廳打頑皮的小孩,你可能會問〝這跟蒙娜麗莎有什麼關係?〞,有的,因為畫中客廳的牆上就掛著一幅「蒙娜麗莎的微笑」。而照例的這個展覽除了要收門票之外,也有周邊商品販售,所以我的朋友就買了個手機吊飾當伴手送我。

 

在上面的例子裡,展覽中單一的展品在單獨展出時,可能都只會被視作為「蒙娜麗莎的微笑」的仿製品或向其致敬的作品而不被特別注意,但是當有一個熱愛「蒙娜麗莎的微笑」且持續有留意相關藝術作品的策展人把這些作品齊聚一堂時,就產生了加乘的吸引力,甚至可以成為一個有趣的展覽(以及帶來門票收入與周邊商品販售的商機)。

 

是的,除了博物館裡的藝術品之外,在網路中各式各樣的內容同樣的也可以透過「策展」的動作,產生不同的價值,甚至非此不可,因為需求者不再滿足於片段零碎且散亂的資訊與內容。這正是作者想要表達的觀念。

 

在《為什麼搜尋將被淘汰:在內容被淹沒的網路世界,策展才是王道》書中P.20:「策展是關於人們賦予任何蒐集、組織而得的事物「定性判斷」,從而增加這些事物的價值。…策展是商業、編輯和社群領域的核心轉變,需要極其優質的人力(策展人)介入,策展關乎〝選擇〞、〝組織〞、〝呈現〞與〝發展〞(evolution)」

 

「(在未來)個人可以透過挹注個人熱情與擁有利基的專業知識進而增添價值的方式,重新刺激自己的熱情與知識並發表之。「策展」是在你和這個被每天繞著我們打轉的大量內容壓垮的世界之間,設立一道〝人類過濾機制〞,以清晰取代無用訊息」

 

P.33:「內容策展人他們的工作不是創作更多內容,而是讓其他人創造的內容有意義,即為〝找出最佳與最相關的內容,然後以最適方式呈現之〞」

 

意思是,不只是內容產生者能夠產出價值,即便你只是一個內容消費者,只要你可以因為你個人的知識、經驗、品味、聯想力,把你所吸收的內容經過你的揀選、呈現、重組而賦予更多意義,你也創造出了新的價值。因此我覺得《為什麼搜尋將被淘汰:在內容被淹沒的網路世界,策展才是王道》可以說是接續《長尾理論》之後探討因為網際網路所釋放出的內容創作力如何發揮更大效益的另一本值得一讀的書。

 

讀到這裡也許你會問「好吧,這意思我懂,但是要透過什麼方式進行呢?」

 

想像一下—

  • 如果在第一屆「星光大道」一開始,你就因為看到楊宗緯的歌唱潛力而幫他成立了第一個粉絲部落格?
  • 如果你是蘋果的忠實使用者與粉絲,因此每天透過Twitter或者Facebook粉絲團把你所看到與蘋果相關的新聞、文章、秘技轉推轉貼,因而吸引了很多人關注你?

 

是的,部落格與社群平台就是這個時代最好的策展工具,你只要把你所熱愛與關注的內容透過這些管道整理與分享出來,你就是一位「內容策展人」,將來需要這些內容的人,都會因而找上你,關注你,跟隨你。

(本文同時發表於 Inside

January 29 2012

04:42

過年的iPhone 4s 隨拍台北 -- 拍照不必在他方(番外篇二十八)

 

從任何一個角度來說,我都算不上是一個攝影師,不過,我很愛拍照。

 

也因為這樣,對於選擇什麼器材、具備什麼技巧、在什麼場合拍什麼東西對我來說是完全不受限的。雖然我收藏相機也愛把玩相機,但是基本上這個行為(收藏相機)與我的拍攝可以完全分開,很多時候我只是單純想要享受拍攝所帶給我的樂趣,那時不管手上有什麼相機,甚至沒有相機只有iPhone也都沒有關係,想拍,拍就是了。

 

過年的這幾天假期,除了陪家人之外,難免偷空一個人在台北市裡亂逛,雖然包包裡還是放了一部相機,但是我都沒有拿出來,反而只用褲袋裡的iPhone 4s 拍下了一些畫面。

 

的確,The best Camera is the one that with you,想拍照的時候,手上拿的那一部就是最好的相機,就用力的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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